台中3起違規 撕毀選票、投票時錄影、8旬翁手機響

今天是投票日,台中市選委會表示,全市共設置1880處投開票所,截止中午,共發生3起違規事件,分別為南區1人在投開票所撕毀選票、大里區1人在圈票處拍照,以及霧峰區1人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均由警方帶回偵訊,後續交由地檢署及選委會處理。
據查,今天上午10時許,林姓男子(32歲)前往台中市南區合作街的台中城隍廟投開票所時,蓋印完市長及里長選票後,才發現不慎誤用個人私章蓋印選票,當場撕毀選票,經現場人員發現、制止後,林男由第三警分局正義派出所帶回。
另外,在大里區益民國小的投開票所,李姓男子(27歲)在上午11時前往投票時,攜帶手機在投票時錄影,經現場人員發現制止後,由警方帶回。
今天上午10時許,張姓男子(86歲)攜帶手機到霧峰區萬豐國小投開票所,選務人員提醒不可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張男表示手機已關機,但欲將選票投入票匭時,手機發出聲響,違反選罷法案。
台中市選委會提醒,故意撕毀選票,可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另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除非是執行公務者,否則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具攝影功能的器材進入投票所,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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