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檢起訴2里長候選人賄選 基隆1票竟買到1萬
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兩起賄選案,基隆林姓、新北市瑞芳邱姓里長候選人,分別以現金買票、送口罩與高粱酒等禮品涉嫌賄選。其中基隆現金買票部分,林姓候選人林姓樁腳曾以4000元、5000元及1萬元買票,但均被選民拒絕而未收受。
基隆地檢署今天起訴兩起賄選案,第一起是基隆現金買票,何治蕙檢察官指揮基隆市調查站、基隆市警察局、基隆市專勤隊,偵辦基隆市中正區林姓里長候選人等人涉嫌現金賄選,7月至9月間,涉嫌夥同林姓樁腳對里內有投票權之人,以每票1000元代價,交付賄賂尋求里民投票支持。
檢調查出,除魏姓選民自林姓樁腳收受3000元外,其餘選民對於林交付的4000元、5000元及1萬元均予拒絕而未收受。檢察官10月13日陸續訊問候選人、樁腳、選民10餘人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林姓候選人獲准,再積極蒐集證據,今天起訴林姓候選人及林姓樁腳,涉犯投票行求及交付賄賂等罪嫌,魏姓選民則以涉投票受賄罪嫌提起公訴。
另外一起則是瑞芳送禮品案,江柏青檢察官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及瑞芳警分局,偵辦新北市瑞芳區邱姓里長候選人等人涉嫌禮品賄選,7月、8月間,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口罩2盒及金門高粱酒1瓶涉嫌賄選。
檢方10月4日上午,指揮檢調搜索邱住處,並扣得邱所有之手寫札記1張、口罩、高粱酒等物品,再擴大追查收受賄賂之選民,邱男涉犯投票交付賄賂罪嫌提起公訴,另5名收受賄賂選民緩起訴處分。
主任檢察官陳怡龍表示,距投票日僅剩4天,提醒候選人、民眾買票賄選涉犯重罪,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得知有賄選行為,歡迎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嚴格保密,因檢舉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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