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第一波9件賄選起訴 選後若當選提當選無效之訴
雲林查賄小組雷厲風行查賄,共查獲30多起賄選案,今天第一波被查獲案件,包含兩件賭盤和9件賄選在內共11案,在選前偵結起訴,其中以議員和鄉民代表被起訴的件數為多,雲林地檢署同時表示,第一波起訴案件在選前起訴,選後若當選,也將在最短時間內提當選無效之訴。
雲林地檢署指出,雲林縣議員第6選區(北港區)蕭姓議員候選人現金賄選案,蕭姓議員候選人與其樁腳涉嫌於111年10月間起,以每票現金1000元之對價,向該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交付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涉犯投票行賄罪嫌,依法偵結起訴。
檢方指出,雲林縣麥寮鄉鄉民代表第3選區許姓代表候選人透過樁腳以每票1000元現金賄選案。東勢鄉鄉民代表第1選區戴姓代表候選人涉以每票現金1000元賄選。水林鄉萬興村柳姓村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票現金3000元或4000元賄選。
口湖鄉鄉民代表第2選區王姓候選人樁腳涉嫌以每票現金1000元賄選並請求投票支持王姓候選人。麥寮鄉吳姓投票權人(選民)於今年10月主動致電向蘇姓議員候選人,聲稱願賣票以支持蘇姓議員,經蘇姓議員拒絕,該吳姓選民涉向候選人要求賄賂罪嫌。以上5件涉嫌賄選或有意賣票的選民,均涉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依法偵結起訴。
此外,雲林縣台西鄉鄉民代表第3選區張姓代表候選人於10月11日透過五港村凌姓村長等人攜帶桂格養氣人參滋補液(含宣傳單及口罩),向五港村社區長照中心學員買票賄選,要求投票給張姓代表候選人。褒忠鄉鄉民代表第1選區張姓代表候選人於111年10月間以醬油禮盒,向多名選民賄選請求投票支持。崙背鄉大有村蔡姓村長候選人,於111年9月間攜帶狀元餅,向大有村選民買票賄選,要求支持,以上3人涉以送禮方式賄選,涉犯投票行賄罪嫌,依法偵結起訴。
除了現金和送禮被起訴,李姓組頭2人涉在麥寮、西螺、崙背等地,經營雲林縣縣長選舉賭盤案,涉以某一候選人讓另一候選人特定票數的輸贏方式,供不特定人下注簽賭。口湖鄉蔡姓組頭及林姓男子也涉嫌經營口湖鄉長選舉賭盤,以某一候選人讓另一候選人特定票數的輸贏方式,供不特定人下注簽賭。兩案均涉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嫌,依法偵結聲請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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