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查獲首宗「虛偽陪選」案 鄉長候選人等3人遭羈押
金門縣某離島蔡姓鄉長候選人疑因擔心其欲參選的選區將淪於同額競選,且其得票數又難以達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0條所定最低當選票數,即選舉人數20%,將導致選舉無效,涉嫌以不正利益唆使陳姓候選人「虛偽陪選」,以規避選罷法的最低當選票數限制,全案昨晚向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蔡姓鄉長候選人等3人今日遭裁定羈押獲准。
金門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檢舉情資,經研判分析積極查證後,金門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認為時機成熟,協同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指派至地檢署支援查賄的台灣台中地檢署檢察官,11月17日起連續多日,共同指揮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並會同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第三隊)、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等單位,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跨海搜索上開案件關係人住居所等處所共3處。
經陸續拘提蔡姓鄉長候選人等案件關係人共5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蔡姓鄉長候選人、陳姓鄉長候選人,及蔡姓中間人,涉犯選罷法97條第1項後段、同法97條第2項後段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於昨日晚間,依法向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蔡姓鄉長候選人等3人今日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獲准。
金門地檢署呼籲,公平選舉是民主法治的基石,不僅僅是賄選,所有妨害投票結果正確及影響公平選舉的違法行為,該署均會積極查緝,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或其他妨害投票結果正確之行為,均可利用選舉查察聯繫中心之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24小時均有本署同仁值班接聽,或者是掃描本署QR code得以通訊軟體LINE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