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1天查獲4起現金買票 3名樁腳交保
嘉義地檢署昨天查獲嘉義縣六腳、水上、民雄鄉代選舉及嘉市東區議員選舉候選人樁腳涉嫌現金買票,經檢方複訊後,3名樁腳分別以1至3萬元交保,另向法院聲押1名樁腳,被裁定駁回並釋放。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郭志明、呂雅純、賴韻羽及陳郁雯,昨天分別指揮專案小組偵辦調查現金買票案。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說,嘉縣六腳鄉某鄉代候選人的黃姓樁腳,涉嫌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現金代價向選民賄選,檢方複訊後,黃姓樁腳2萬元交保候傳,4名選民請回。
江金星表示,嘉縣水上鄉某鄉代候選人的顏姓樁腳,涉嫌以每票500元現金代價向選民賄選,檢方認為顏姓樁腳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以顏姓樁腳坦白犯案,無羈押必要,駁回並釋放顏姓樁腳,到案5名選民請回。
同時嘉義縣民雄鄉某鄉代候選人的劉賴姓樁腳涉嫌以每票500元向選民賄選,檢方複訊後1萬元交保,到案5名選民請回。此外嘉市東區某議員候選人的黃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賄選,檢方複訊後黃姓樁腳以3萬元交保,到案7名選民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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