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級網紅袁曼軒遭針孔拍和小王睡 Pierre索200萬又敗
貴婦網紅袁曼軒2017年和礦業大王之子Pierre結婚,事後自爆婚變;丈夫控她帶小王回住處共枕、互吻,求償200萬元,但一審認為丈夫在臥室、住處大門口偷裝監視器,侵害隱私權,畫面無證據能力,判袁婦免賠。台灣高等法院認為Pierre於2020年就不再與袁曼軒共居,且外遇泰籍女子、違反婚姻誓約,駁回上訴。
袁曼軒(Sherry)另遭前公婆提告要求返還借名登記的豪宅所有權,台北地方法院今年5月判袁婦應將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給前公婆。
Pierre主張,他和袁曼軒2017年間結婚,因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未入境台灣,但袁曼軒卻在2019年2月16日、4月12日帶賴姓男子回新北市的住處過夜,他的配偶權遭侵害,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袁曼軒表示,新北市的住處是她和前夫共有的,每次她入境台灣都會住在那裡,但前夫未經她同意在房屋門口裝監視器,甚至在臥室面對床鋪處裝針孔攝影機,長期監視她,嚴重侵害她的隱私權,認為監視器和針孔攝影機的畫面屬於違法取證。她表示,和賴只是朋友,沒有發生超友誼行為。
袁婦認為前夫違法取證且不符合比例原則,不具證據能力。
台北地院認為Pierre自稱是以手機連線大門監視器、臥室針孔攝影機而取得畫面,又稱為維護住家安全、私人空間,才裝設監視器與針孔攝影機,但他在臥室電視機中的隱密處裝針孔,鏡頭僅正對床鋪,顯然是要長期監視袁曼軒,過度侵害隱私權,取得證據的手段違反比例原則。又,縱使放寬認定門口監視器畫面有證據能力,但從畫面來看,也難認袁曼軒和賴有親密或踰矩行為,判她免賠。
Pierre不服氣,上訴二審。高院確認該房子為夫妻倆共有,2020年2月起兩人就未再共同生活,袁曼軒去年1月13日在北院提離婚訴訟,後來因Pierre在澳大利亞提離婚而撤回。澳大利亞法院去年10月15日簽發離婚令。
高院認為Pierre裝監視器的目的是為監控袁曼軒,明顯侵害她隱私,袁婦陳稱Pierre在2020年間就出軌泰籍女子,甚至還公開發表訂、結婚照片,Pierre也承認有在社群媒體發布這些照片,顯見兩人感情已破裂。高院認為Pierre裝監視器的目的並不是要維繫婚姻,而是預先蒐證。
高院以兩人的婚姻生活已遭Pierre破壞而不復存在,就算袁曼軒有和人同床共眠,也難稱是破壞Pierre的幸福,他要求廢棄一審判決無理,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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