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褒忠鄉自強活動涉貪及賄選 鄉長交保、課長和村長羈押
雲林縣褒忠鄉辦理111年度村鄰長自強活動,承辦李姓課長疑以空白收據虛報餐費,再將虛報所得財物轉交樁腳綁樁,案經雲林地檢署查賄小組連日蒐證,昨天兵分多路帶回10餘名村鄰長及李姓課長,今天再傳訊陳姓鄉長,訊後陳姓鄉長被諭令20萬元交保,李課長及張姓村長被依貪汙罪及違反選罷法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薇潔掌握忠鄉選舉疑有賄選,即指揮雲林調查站、虎尾分局、移民署雲林專勤隊展開蒐證,調查褒忠鄉陳姓鄉長候選人等人疑涉賄選、貪污,約談褒忠鄉公所李姓課長(54歲)、4名村長、10餘名鄰長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姓鄉長、李姓課長、張姓及陳姓村長,均涉嫌違反選罷法及貪污治罪條例,李姓課長、張姓及陳姓村長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姓鄉長訊後諭令20萬元具保候傳,其餘人則請回。法院裁定李姓課長、張姓村長羈押,陳姓村長15萬元具保候傳。
雲林地檢署指出,陳姓鄉長、李姓課長、張姓及陳姓村長等人明知褒忠鄉公所111年度村鄰長自強活動並未舉辦餐會,竟由李姓課長、張姓及陳姓村長持某餐廳空白收據,偽造不實消費紀錄,向褒忠鄉公所申請餐會費用,以此方式詐取財物後,再轉交於給樁腳,以綁樁賄選。
褒忠鄉長選舉這次除現代陳姓鄉長尋求連任,只有另一人和他競爭,兩人對決普遍看好陳姓鄉長,選情也相對單純,昨天傳出這起貪汙、賄選案引起地方震驚,昨天晚上陳姓鄉還在臉書PO文,指到昨晚仍照常認真跑行程,並要支持者 不用擔心,以此來表明自身清白。今天他則被以20萬元交保候傳。
至於李姓課長疑涉以空白收據向公所請款之事,檢警仍將再進一調查金流來源和去處,以釐清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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