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外交部駐美國女秘書詐30萬租屋補貼涉貪 輕判偽造文書給緩刑
外交部王姓女辦事擔任駐美國亞特蘭大辦事處秘書期間,已與夫婿在美置產,還是申領房租補助款1萬美元,被訴貪汙罪;台北地院審理,認定王女只構成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輕判她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2年。
由於王女犯後已繳回全部的犯罪所得,法官雖改以輕罪論罪,仍命她向公庫支付10萬元,判決檢方可上訴。
合議庭認為,王女派駐在外原本居住租賃公寓,不過,女兒早產出生後,有許多照護上問題,原本承租處不敷使用,才會自購房產、有意整修後以安頓全家人;王女因未瞭解當地法令並解讀法令錯誤,致填載不實文件,因而輕判。
檢方起訴指出,王姓駐外女秘書2018年與夫婿在美國置產後,依規定,不能再按月向外交部請領每月1410美元的房租補貼,只能申請基本補助410美元,卻偽填資料讓外交部承辦人誤信她在美國沒有自有住宅。
外交部承做人員受理王女申請款項公文後,核發她租屋補助款,檢方認為王女2次詐領租屋補助款共1萬32美元(約台幣30萬元),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領財物罪,將王女起訴,王女認罪。
法官變更法條認為,外交部為改善駐外人員居住環境,以適合其級職身分而特訂規定,駐外機構的職員不問職務內容,都得據支給付申請房租補助,而此種申請補助款的制度與駐外人員本身職務無關,不構成貪汙罪。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