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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殺警案纏訟8年落幕 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得入獄8年定讞
台北市信義區8年前發生的「夜店殺警案」,主謀蕭叡鴻2019年已判刑13年定讞,另曾威豪、劉芯彤夫妻部分,更一審去年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而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2014年9月13日凌晨2時許,曾威豪與劉芯彤在信義區夜店「SPARK」與安管人員起衝突。凌晨3點,劉芯彤打電話約蕭叡鴻至金潮酒店商討如何討回公道,蕭用通訊軟體約人到夜店現場助勢。
蕭先拉住安管理論,休假接獲通報的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與同事莊瑞源到場排解,薛表明身分,蕭等人情緒失控高喊「乎伊死」。薛遭眾人圍毆,共犯許淳凱更持紅龍柱痛毆薛貞國身體兩次、頭部一次,薛死亡。
曾威豪、劉芯彤案發後結婚,已有兩個小孩,二人一審分別被依聚眾鬥毆罪判刑8年6月、9年徒刑。最高法院2019年3月依聚眾鬥毆致死等罪將蕭叡鴻等57人判刑定讞,其中蕭判刑13年最重,至於曾威豪、劉芯彤等9人因無從判斷是否共同犯罪,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被告包括曾威豪、劉芯彤、王俊傑、張昱謙、張繼誠、葉品成、劉瀚陽、樊豪、王思凱;更一審認為曾威豪等人見薛貞國倒臥血泊沒協助送醫,害薛家破碎,惡性不輕。曾威豪已賠償薛家500萬元,劉芯彤承諾分期賠償150萬元,考量兩人當時躲在人群後面,憾事雖因他們而起,但兩人無法掌控聚眾人數,刑度略減,各判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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