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豐滿人妻戀上房仲男同事 一張抱胸照成鐵證判賠
台中市陳姓女子是已婚人妻、身材豐滿,但被丈夫發現,涉從前年至去年間,與李姓房仲同事有鹹濕對話,陳女還曾傳赤裸上半身、抱胸露出乳暈的相片,以及裸女合成頭像的照片給李,陳女丈夫提告求償百萬,但二人辯稱只是玩笑話,沒有不倫,但法官不採信,認定侵害配偶權,判二人連帶賠償20萬元。
判決指出,陳姓女子已婚,不過陳女丈夫指控,陳女與同是房仲的李姓男子有不倫,涉從前年10月至去年3月為止,交往甚密,互傳訊鹹濕對話「我喜歡妳」、「你要上樓我就脫光衣服等你啊」、「害你光想像就硬了」、「我允許妳光著穿睡衣」等語。
陳女也被丈夫發現,曾傳送赤裸上半身,抱著雙胸、露出部分乳暈的自拍照,以及將自己頭像合成在三點全露的裸女身上的數張相片給李男,陳女丈夫認定二人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求償100萬元。
不過二人都否認不倫,辯稱,雙方只是朋友關係,偶爾李男會開黃腔、互開玩笑,僅只於此,而照片是李代替陳女回覆客人時,無意看到後,傳送到自己手機,後來又向陳女開玩笑,要陳女多傳幾張,否則告知陳女丈夫,陳女誤信才會傳送。
法官在審理後,詢問李男的前女友,檢視相關對話紀錄、照片,而陳女也承認,傳送的照片有一張是自己的裸照,當初是拍來給丈夫的,其他傳送的裸照則是合成自己的頭像。
法官認定,雙方之間的往來、互動已逾越一般異性友人社交行為的正常往來關係,不是社會通念可以忍受的範圍,考量到陳女、李男的社經地位、收入、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後,認定合理判賠金額為20萬元,其餘金額駁回,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