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洗澡摔到骨折求償295萬 她沒放防滑墊 天悅飯店判免賠
73歲張姓婦人4年前入住高雄義大天悅飯店,洗澡時在浴室滑倒受傷,緊急送醫後發現左臂骨折,質疑客房浴室沒有止滑設備、警告標誌,向義大天悅飯店求償351萬元,橋頭地院審理時,發現浴室有警告標示,判飯店勝訴免賠。張婦不服上訴,改求償295萬元,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浴室都有設扶把,張女沒鋪防滑墊,判張女敗訴。
判決指出,張婦2018年5月29日入住義大天悅飯店,與另名吳姓女子同房,當晚張婦沐浴結束離開淋浴間,結果一踩上腳踏毛巾時就向前滑倒,等吳女回房後,緊急將張婦送醫,就醫診斷有左肱骨頭頸閉鎖性骨折。
張婦指控飯店沒在浴室設置止滑磁磚,也沒有在出口處設有安全扶扣、警告標示,害她在浴室慘摔,連同醫藥費、看護費、精神慰撫金等,提告向飯店求償331萬9605元,另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請求20萬元的懲罰性賠償金,總計351萬元。
橋頭地院審理時,義大天悅辯稱,浴室的淋浴間、浴缸均設有安全扶手,並有擺設腳踏巾及防滑墊供客人使用,且於浴缸水龍頭上方及淋浴間門上都有張貼警告標示,張婦跌倒可能是在淋浴前,沒將止滑墊放在淋浴間外的地板導致,並不是飯店安全設施不足。
橋院法官發現,天悅飯店客房內有放置止滑墊、腳踏巾讓顧客使用,且淋浴間牆壁、浴缸內都有裝設扶手,浴缸水龍頭上方也有「小心地滑」警語,符合飯店防滑要求,加上房務部經理作證時,指她任職天悅飯店以來,除張婦外並無其他客人滑倒,綜合相關事證,認為飯店安全措施並無不當,判張婦敗訴。
張婦不服判決上訴,醫藥費部分改求償275萬元,另要求義大要依消保法,支付2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合計求償295萬餘元。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檢視張婦房間照片,認為淋浴間牆壁已設安全扶手,浴室門片上還有金屬門把,浴缸兩側壁邊也有安全扶手,淋浴間空間不大,也有腳踏巾、防滑墊等設備,合乎國內飯店浴室防滑要求。
合議庭認為,張婦淋浴時僅鋪設腳踏巾,並未將防滑墊鋪好,張婦離開淋浴間至浴室門口僅2步距離,周邊都有設備可讓張婦扶著,因目前法規並無規定浴室防滑設施及浴室地磚防滑係數,天悅飯店提供的防滑設施等安全設置及維護並無不當,駁回張婦上訴,判義大天悅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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