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施暴高嘉瑜判2年10個月 恐只需服刑14天原因曝光
林秉樞暴力對待立委高嘉瑜案一審宣判終出爐,新北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妨害秘密、妨害自由的私行拘禁與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13罪,定應執行刑2年10月,其中只有傷害8月不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今年1月檢方偵結,依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八大罪嫌起訴林秉樞。
合議庭指出,林秉樞與高嘉瑜本是男女朋友,應基於理性、尊重互動,卻對高犯下傷害等罪行,犯後又積極尋求高嘉瑜和解,以患有精神疾病、喪母等藉口為由,使高嘉瑜心生愧疚,另偽造存款餘額,也損害金融機構對帳戶資料管理正確性。
合議庭認為,林秉樞僅坦承傷害,辯詞反覆不一,還夾雜指責他人、暴露他人生活隱私,更未取得受害人和解、原諒,依偽造文書7罪處7月徒刑、妨害秘密處4月徒刑、強制處6月徒刑、妨害名譽處6月徒刑、妨害電腦使用處5月徒刑、傷害處8月徒刑、恐嚇處4徒刑,共13罪,定應執行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私行拘禁部分不論罪。
然而林秉樞從去年12月2日收押至今年7月15日交保,已被羈押長達226天,傷害8月不得易科部分換算為240天,換句話說,林只要在繳交76萬罰金、服刑14天,即可重獲自由。
高嘉瑜的告訴代理人李永裕認為合議庭輕判,評論「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高嘉瑜更數度哽咽,無法接受私行拘禁被判無罪,表示絕對會上訴。
林秉樞的辯護律師陳頂新到庭聽判,他感謝法官審理案件的辛勞,指出因檢方具體求刑3年,而林秉樞已被羈押8個月,本就預估判決結果會落在這個範圍。
陳頂新說,重點是在各別犯罪的刑度,以及被判決有罪的部分,「目前法院判決13罪都成立,與我們當初想要得到的結果有落差,但沒有具體判決論理過程與內容,不好多做評論」,並說林秉樞對於宣判非常關心,但他目前確診,身體比較不舒服,判決後暫時未連繫上他,晚點會跟林秉樞告知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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