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施暴拘禁高嘉瑜…一審判2年10月 繳78萬只須吃8個月牢飯
林秉樞暴力對待立委高嘉瑜案一審宣判終出爐,新北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妨害秘密、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13罪,定應執行刑2年10個月,其中只有傷害罪8個月不可易科罰金,其他2年2個月林只要繳交78萬就可免除牢獄之災。
去年11月30日,林秉樞被媒體爆料在新北市板橋馥都飯店內毆打、拘禁立委高嘉瑜,警方漏夜將他拘提到案,檢方複訊後以傷害、私行拘禁等7罪嫌聲押禁見獲准;高嘉瑜並針對事後在其母靈堂上毆打她,又在看守所律見時情緒失控怒罵、稱她收了勞力士手表與四百萬等事由,委由律師李永裕提告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八大罪行。
檢方調查,發現林秉樞在前年10月至去年9月間,指示秘書變造銀行存款;去年9月17日趁與高嘉瑜視訊時,截圖9張對方私密照,又在11月10日高上節目時,指示友人留言爆料高嘉瑜介入別人家庭,並在11月11日至13日期間私行拘禁、暴力毆打高嘉瑜。同年月24日,林在母親靈堂上,逼高下跪、撥掉她的帽子,29日林秉樞傳訊高嘉瑜,威脅要與對方共赴黃泉。
新北檢偵結,高嘉瑜委由律師提告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八大罪嫌均起訴;國民黨團提告林秉樞涉洗錢等部分,僅有偽造文書一條罪嫌起訴,其餘部分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案件移審新北院後,林秉樞被合議庭續押三次。今年7月15日,在高嘉瑜出庭作證兩周後,林秉樞才獲合議庭裁定80萬元交保。他在同月26日出庭辯論終結時,明顯比羈押時精神好很多,還向審判長表示「我會好好吃藥」,稱走到哪都被認出,人生已毀,盼審判長給他一個機會。
據了解,公訴檢察官在辯論終結時,認為林秉樞犯行明確,另依照精神鑑定報告,案發當時他也沒有精神喪失或耗弱。公訴指出,林秉樞所為對被害人身心面、名譽面、隱私面都造成巨大的傷害,批林的行為惡劣,還否認大部分犯行,建議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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