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軍人、公務機密當籌碼換大陸甜頭 總統特勤舅甥甘當共諜
曾擔任前總統蔣經國、李登輝隨扈的孫翰方遭中國大陸吸收,被控教唆在總統府特勤中心任職軍官的外甥王文彥刺探侍衛室輪值等秘密文書資料,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批孫罔顧國家栽培、照顧,而王罔顧軍人節操、危害國家安全,依國家安全法判孫2年8月徒刑、沒收不法所得;王則遭處1年4月徒刑。
孫翰方退伍後,至對岸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參加台商聚會時認識廣東省海外聯絡辦公室的方姓男子,而這個聯絡室則是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聯絡局廣州聯絡局」對外蒐集情報的掩護機構,負責蒐集台灣政治情報、策反我國國軍。孫安排王文彥參加旅行團與廣東外聯辦官員餐敘,每次領2千至3千美元報酬,替廣東外聯辦引薦我國現役軍人。
王文彥2018年間蒐集特勤中心官員輪值表,並抄寫總統府侍衛長、副侍衛長、特勤中心副指揮官、執行長、副執行長的姓名、職務、公務電話,將資料交給孫翰方,請他帶給廣東外聯辦。
王也利用在特勤中心特管室執行勤務的機會,登入特勤中心特管室通行席位電腦後,列印永和警衛室、大安警衛組、中興警衛組、和平警衛組、平安警衛組所有輪值主管的姓名、公務電話和特勤中心與總統府侍衛室值班表秘密文書,傳交給對岸。
高院認為孫翰方為廣東聯外辦發展組織而著手吸收成員,違反國安法「為大陸地區軍事機關發展組織未遂罪」;吸收王文彥部分,違反國安法「為大陸地區軍事機關發展組織罪」,與王文彥共同蒐集、交付及傳遞公務上應秘密文書部分,也違反「為大陸地區軍事機關交付、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罪」。王則犯,國家安全法、刑法現役軍人犯公務員交付國防以外秘密罪。
因孫、王在偵查和一審時坦認犯行,高院更一審認為應減刑。
更一審認為,孫翰方替中共發展組織行動未遂,檢察官也無法證明王文彥著手刺探、蒐集蔡英文總統會見美、日等國會議員的不公開名單訊息,一審認為孫、王刺探未遂,判決不當。因王文彥當時是職業軍人,還曾擔任總統警衛官,更一審認為王原本認罪,因此獲得緩刑,但他嚴重侵害國家利益,緩刑宣告不妥。
更一審斥孫翰方貪圖私利而和廣東外聯辦合作牟利,還吸收我國現役軍人,形同把我軍人、公務機密當成籌碼在交換,而王文彥多次接受免費旅遊招待,甘被利用,應該判刑儆懲。同時,孫未扣案的147萬人民幣、67萬餘元台幣與美金2萬元也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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