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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滑倒骨折求償450萬 高島屋飲水機漏水判賠52萬
謝姓女子在大葉高島屋百貨中設櫃販售陶瓷藝品,前年底在樓梯間因飲水機漏水,滑到摔傷骨折,對高島屋求償459萬餘元,士林地院審理後,判高島屋應賠52萬餘元。
判決指出,謝女代表「藝東方」公司,在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大葉高島屋」百貨公司內設櫃販售陶瓷藝品,2020年12月16日中午,謝女從百貨4樓走樓梯下樓,行經樓梯間飲水機放置處,因該飲水機每逢使用就漏水,清潔員鋪墊紙箱吸濕防滑,謝女踩過仍滑到摔傷,致左脛骨、腓骨閉鎖性骨折。
謝女認為,高島屋對於飲水機漏水致人員滑倒,未正面應對、善盡管理人義務,她從前年底休養至去年8月,醫療費12萬859元、就醫車資6600元、看護費51萬400元、工作收入損失295萬9441元、心理慰撫金100萬元,共計求償459萬7300元。
高島屋委任律師則說,「東京都」環保服務公司有多次得獎實績及國家認證,高島屋委託「東京都」公司設置專職清潔員打掃、巡檢整個百貨,每小時確認一次清潔狀況,確認紙板位置,若有不潔,高島屋即透過LINE通知到場清潔,已盡相當注意義務,謝女無權對高島屋請求損害賠償。
士林地院認為,高島屋只以紙板吸水止滑,為考量紙板吸水後,可能因人員踩踏而與地面產生縫隙、滑動,恐致人滑倒,確實有未盡管理義務,判賠醫療費11萬9664元、交通費6600元、看護費14萬5200元、慰撫金25萬元等,總計52萬1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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