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籍女大生命案凶手判死 二審律師提量刑前社會調查
長榮大學馬籍女大學生命案,涉嫌性侵殺人的梁育誌一審被橋頭地院認為無教化可能,判處死刑,目前全案在高雄高分院審理中,梁的辯護律師認為一審未做量刑前社會調查,就認為無教化可能判死,合議庭決定將梁送量刑調查,預計調查完成後再開庭。
30歲梁育誌家住高雄阿蓮區,因熟悉環境,2020年9月30日曾在台南歸仁區長榮大學附近強虜陳姓女學生未遂;竟變本加厲,上網自學繩結,並把麻繩放車上,同年10月28日深夜又到歸仁區長大路附近,強行擄走鍾姓女大生。
梁育誌以麻繩勒緊鍾姓女大生頸部,拖進一旁的草叢,不顧她大呼「有話好好說,不要這樣」,摀住鍾女口鼻、出手毆打直到她無法反抗,強行性侵得逞,梁後來擔心東窗事發,強拉還有氣息的鍾女上車,隔天凌晨3點左右發現她已無呼吸,停在新化服務區休息,5小時後再開車亂繞,最後將鍾女丟棄在高雄阿蓮區大崗山邊坡,伴屍近12小時。
梁育誌經醫院精神鑑定結果,確認梁育誌的精神狀態、智力皆正常。橋院以梁是預謀犯案、手段殘忍、再犯率超過五成、對社會危害大且未見悔意等五大理由,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當時梁的辯護律師曾向橋院提量刑前社會調查,希望針對刑法57條第5、6、7款進行釐清,但當時橋院合議庭認為已以刑法19條進行審酌,因此並未採納,未將梁送調查。
最近一次梁育誌開庭時,梁的辯護律師認為,依最高法院實務見解,處極刑案件應送量刑前社會調查,一審未做就認為梁無教化可能判死,恐有證據不完備情況。
合議庭法官開庭後,針對律師抗辯,決定將梁送有關鑑定,針對梁的品行、智識程度、與被害人關係等,由醫師、律師等多人進行調查,預計等調查結果出爐後,再另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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