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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國道警交通組長性侵15歲少年 主官記過、局長自請處分
國道公路警察大隊第9公路警察大隊鄭姓交通組長,因涉及性侵15歲少年遭羈押禁見。周二(13日)晚上9時許,國道警召開考績委員會議,決議予以鄭員記二大過免職,第九大隊長記過一次、局長楊春鈞則報請警政署自請處分。
據悉,第九公路警察大隊接獲北市某分局通知,鄭姓組長透過約炮軟體,本月3日約得一名15歲少年在北市某公廁性侵得逞。經少年家人偕同少年向轄區派出所報案,於這個月12日,拘提鄭員到案,詢問後依法送辦,並於翌日由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兩線兩星鄭姓男警務員(27歲、警大82期畢業)學生時期就讀警大國境系,國境系的錄取成績台清交同等級,他在2018年三等特考及格分發至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服務,隔年2019年調任第5公路警察大隊服務;今年8月22日晉陞兩線兩星警務員,陞調第9公路警察大隊擔任交通組長,工作正常並無異狀
周二(13日)晚上9時許,國道警召開考績委員會議,決議予以鄭員記二大過免職,第九公路警察大隊長徐進修,因內部管理鬆散遭記過1次處分,國道警察局長楊春鈞則報請警政署自請處分;另於明、後天再召開考績委員會議,追究副局長張夢麟 、督察長陳其鋒、 北部隊(局本部、一、六、九大隊)駐區督察張敬恆、第五大大隊長朱和貴,考核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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