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收賄85萬 監院彈劾屏東竹田鄉長傅民雄送懲戒法院
監察員今天表示,屏東縣竹田鄉鄉長傅民雄與時任屏東縣竹田鄉民代表會組員曾文星謀議,利用竹田鄉公所於2015年辦理「竹田國小通學步道改善委託設計監造及工程」、2016年「圓通寺公園周邊環境整備委託設計監造及工程」、2017年「竹田鄉立納骨堂統包工程」之機會,期約協助廠商得標後收受賄賂,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監察院9月6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施錦芳、賴鼎銘、林郁容提案,彈劾傅民雄、曾文星,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表示,被彈劾人傅民雄、曾文星為圖個人不法利益,分別收取賄賂85萬2000元、77萬4000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政府採購法、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規定,敗壞官箴,情節重大。核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之應受懲戒事由,爰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