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酒駕被盤查嗆「我是你學長」 記大過抗罰敗訴
時任新北市警察局巡佐陳億誠前年凌晨酒後騎機車,拒絕警方盤查並稱「不要為難我」、「我是你學長耶」等語,最終被噴辣椒水壓制逮捕。陳事後被警局記一大過處分,他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敗訴,可上訴。
陳原先是新北市警局派出所巡佐,去年3月1日調任警備隊巡佐,同年7月3日自願退休生效;他2020年12月29日凌晨1時許因酒駕騎機車被盤查,他先不配合離去,並朝警方大吼「你不要這樣喔」,並拿出皮夾秀出警察服務證,稱「我是你學長耶」、「我認識你」、「不要為難我」、「我會沒工作」,但警方未予理會並壓制他。
新北市警局最終懲處陳一大過處分,陳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他已經機車停妥下車,而非在道路上被攔停,且他被盤查時立即出示身分證供員警查證,過程從未抗拒、攻擊員警,卻遭4名員警強壓在地、用辣椒水噴灑眼睛。
陳認為他案發當天沒有「滋生事端」,他事後被移送妨害公務,檢方也處分不起訴,且分局考績委員會未行實質討論就表決,認為處分有違誤,請求法院撤銷處分。
北高行認為陳確實在非服勤時間酒駕的情事,且在分局訪談時也坦承當日輪休,在家中喝一罐啤酒後,騎機車外出;另勘驗現場蒐證錄影畫面,確認陳滋生事端,違反品操紀律及言行失檢,情節重大,認為處分沒有違誤,判陳敗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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