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美國疫區天南星科植株 2男認罪獲緩起訴
楊姓、王姓男子被控去年7月間自美國輸入未經核准的天南星科植株2棵,涉嫌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嘉義地檢署考量2人認罪且無前科,認為以緩起訴處分適當。
嘉義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美國的天南星科植株所附帶根部為穿孔線蟲寄主,美國除了阿拉斯加州、加利福尼亞州外,均屬疫區,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禁止輸入。
楊姓男子於去年7月間,委託美國友人代為購買天南星科植株2棵後輸送來台,再以新台幣3000元代價,央請王姓男子提供個人資料作為收貨人及收貨地址,並透過聯邦快遞公司於去年7月下旬自美國輸入來台,經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人員查獲,案經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移送偵辦。
嘉義地檢署考量楊姓及王姓男子所涉及的是植物防疫檢疫法的非法輸入罪嫌,犯罪情節尚屬輕微,加上2人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無前科,經這次司法程序應有所警惕。
因此,檢方認為以緩起訴處分適當,2人緩起訴期間1年,應書立悔過書,須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6個月內,楊男、王男分別向公庫支付2萬元、1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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