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管處對違法沙灘車下重手 2業者破壞生態被檢方起訴
墾丁國家公園依法禁止騎乘沙灘車,但每人最高罰3000元,業者在利之所趨下繼續營業,墾管處持續取締外,也收集沙灘車破壞龍磐特別景觀區山坡地水土、環境生態證據,去年首度援引國家公園法「情節重大,致引起嚴重損害者」,將業者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檢方月前起訴林姓父子;業者見墾管處下重手,盼輔導以環境永續的生態觀光旅遊方式試營運,再導入合法。
墾丁國家公園境內有近10家業者經營沙灘車,數量逾百輛,路線包括墾丁龍磐、牛石溪和恆春赤牛嶺,行駱路線包括國有和私有農林地,龍磐草原則是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墾管處說,每人罰3000元遏阻效果有限,去年透過空拍收集營業地區環境狀況,針對龍磐特別景觀區被沙灘車輾壓切割,植被遭破壞,依違反國家公園法「情節重大,致引起嚴重損害者」函送檢方偵辦並起訴,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墾管處說,龍磐沙灘車業者長期帶遊客夜間追逐梅花鹿,破壞草原棲地完整性與生物作息,壓縮鹿群生活空間,沙灘車輪輾壓破壞地表植被,已造成表土裸露、凹陷,破壞水土保持,雨季時泥土沖蝕入海,覆蓋沿岸的珊瑚礁,間接造成海底珊瑚生態環境受損,檢方南下到現地實勘,認定對環境生態造成損害且情節重大,月前起訴2名業者,盼院方支持形成案例,收遏阻之效。
標謗帶來冒險刺激快感的沙灘車,依出車時間每人收費600至1000元不等,旺季假日每天有數萬元收入,國家公園法最高每人罰3000元,業者抱著賭一把的心理攬客,和墾管處「你抓我躲」的戲碼年年上演,墾管處這次首次對業者出重手,以刑法函送並起訴,其他業者不免緊張,將透過民代向墾管處陳情,表達願配合環境永續的生態觀光旅遊模式的心聲,盼由官方輔導規畫試營運,導入合法。
墾管處表示仍維持一貫立場,因沙灘車無法投保,遊客安全無保障,無規畫開放合法的考量;目前墾丁龍磐已無沙灘車營業,國家公園區內仍以「一車一罰」方式持續取締,至於區外的恆春鎮業者,墾管處非主管單位也不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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