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捷聲援殉職警家屬再開嗆廢死 「沒修法前依法行政」

補教名師呂捷昨在臉書粉專「呂捷歷史-朕即天下!」聲援殉職警察家屬,指慎殺不該等於廢死,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他昨天再發文表示,國家的律法到底要不要有死刑這種極刑,可以討論。但還沒修法之前,請依法行政。不然六法全書變成擺設,這才是最糟的法治教育。
呂捷表示,他的「慎殺」一文引起支持廢死的人留言,批他通篇胡說八道,挺廢死的網友主張,國家沒有殺人的權力、死刑不能解決犯罪、這是人治不是法治、死刑是不可回復的刑罰。
呂捷條列式逐一駁斥,其一、「國家沒有殺人的權力」。但國家的人已經被他殺了,他不守法,國家依法執行公權力,然後公權力依法執行他的時候,你要國家怠惰、不作為?讓那個違法的人可以不用被依法處置,然後變成公務機關違法、瀆職。「你是在講什麼天方夜譚?不用依法行政,這就是你口口聲聲追求的現代化法治文明?」
其二、「死刑不能解決犯罪」。呂捷表示,但死刑可以解決罪犯,並阻止罪犯不再犯罪。我們知道沒辦法完全杜絕犯罪,但死刑、關押、罰款與總總裁罰的目的是遏止犯罪。就一張小小的罰單,可以讓多少人不敢闖紅燈、不敢超速,你知道嗎?「最少我看到紅燈會停下來」。
其三、「這是人治不是法治」。呂捷說,法官依法三審定讞判處其死刑,這不是法治什麼是法治。反倒是某些人認為死刑不合時宜,用個人直觀與超乎人性的憐憫百般阻饒,視律法為無物這才是人治。
其四、「死刑是不可回復的刑罰」。呂捷表示,不只是死刑不可回復,被關的時間也不可回復,所以也不要關嗎?
呂捷表示,這些廢死的理由讓他無法接受。國家的律法到底要不要有死刑這種極刑,可以討論。但還沒修法之前,請依法行政。不然六法全書變成擺設,這才是最糟的法治教育。
呂捷說,在台灣要被求處死刑並三審定讞,是非常非常困難的,所以光法律上的「致死罪」就分成很多類。民主法治人權的台灣,他相信法官也不願意判死刑,除非「其行為泯滅人性、令人髮指,求其生而不可得,需有永久與社會隔絕之必要」。
呂捷說,還有不要跟他談歷史,什麼唐太宗大赦300多名死囚。可以複習歐陽修的縱囚論:「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
網友留言「國家沒有殺人的權力?那被殺的受害者就該死嗎」、「法律要保護的是守法的公民」、「一堆人都在說我們與惡的距離,我更關心被害者與死亡的距離」、「只有受害者家屬,最了解那種痛,真的很痛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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