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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收賄開單案檢調再動作 3警聲押、7警交保
檢調偵辦北部員警收賄、配合代辦業者違法開立不實吊銷罰單案,第二波行動針對新北市警察局六單位等十二處進行搜索,帶回十名員警、七名業者與一名證人調查。
涉案17人昨天晚間6時許陸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稍早檢方針對樹林分局樹林派出所巡佐張錦上、三重分局警備隊警員楊超景與警員榮脩雲等三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7名員警均各以10萬元交保。
另外一名擔任業者的劉姓白手套也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其餘5名業者均以5萬元交保,一名業者無保請回。
全案起源於去年八月間,樹林警分局接獲檢舉,發現遭吊扣車輛因再開上路而被警方開單吊銷牌照的案件大增,調查才知業者勾結警察鑽法律漏洞,以每輛車數萬元回扣代價,讓超速應吊扣牌照的罰單改為吊銷,有員警狂開出上百張罰單,收賄金額恐破百萬元。
調查發現,租賃業者界為避免出租收益損失,刻意讓無牌車上路,再找特定警察配合代辦業者開立「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不實舉發,讓原本吊扣牌照處分變成吊銷;車主僅需繳交違規罰鍰即可重新驗車領取新牌照,繼續租賃,導致吊扣牌照處分形同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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