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憲法保障我們的家!」 首案同志收養家庭聲請釋憲
「讓憲法保障我們的家!」怡如與怡伶跟從陽陽10個月大時就收養他,如今陽陽已經4歲,卻因同婚專法限制共同收養,至今仍只有怡如跟陽陽有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與倡議律師團從去年4月開始協助同志收養家庭透過司法途徑爭取權益,而怡如、怡玲案的法官日前已提起釋憲,團體們今召開記者會呼籲大法官盡速審理此案,讓同志收養家庭受到憲法完整保障。
3個團體及律師團自2021年4月開始協助三組同志收養家庭向法院提起收養聲請,今年初已有喵爸、圍爸成功收養女兒肉肉,成為全台第一組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但遺憾的是,該裁判僅具個案效力,而今年5月24日同婚專法上路3周年當天,怡如與怡伶案的抗告審法官則做出「停止裁判,聲請憲法解釋」的決定。
律師鄧傑、林實芳表示,這是國內第一件由法官提起釋憲的同志收養案件,而法官提起釋憲的理由有4大點,分別是基於憲法第7條及第22條平等權、收養自由保障,以及家庭權是制度性保障、現行法律沒有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相關的權利保障在過去大法官解釋第712、748號中都已有闡釋說明。律師團呼籲大法官盡快受理本案,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糾正改善「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缺失。
怡如與怡伶則透過影片表示,案件終於走到釋憲這一步,她們既期待又害怕,但還是希望大法官可以受理案件,希望讓她們的愛可以不要成長在淚水裡,而是在歡樂裡。
收養一直都是同志建立親子關係的想像之一,同家會秘書長黎璿萍說,當同志收養家庭完成了漫長的單身收養,等待他們的卻不是幸福平靜的生活,而是要不要進入下一個訴訟的決定,但訴訟對大多數人來說複雜且消耗,呼籲司法體系及大法官,不要落下任何一個同志家庭。
彩虹平權大平台副執行長鄧筑媛強調,若大法官在這半年進行案件審理、做成保障同志收養家庭基本權利的決定,將會幫助許許多多正在程序中的收養家庭,能更順利的完成收養程序,讓孩子不會因為法規而被迫單親,讓他們成為法律上真正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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