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彰檢新建大樓電纜遭竊 確診竊嫌獲法院交保繼續偷
彰化地檢署正在施工的新建大樓日前遭竊電纜線,竊賊竟是該工地的臨時工,且主謀王姓男子被逮後才發現確診,檢方將他聲押,但彰化地方法院裁定交保,王男又籌不出一萬元交保金,法官要員警到王男家中幫嫌犯拿保釋金,王男順利交保後,與同夥繼續偷,被南投警方逮到,彰檢今依竊盜罪嫌起訴王男等3人。
彰化地檢署正在施工的新建大樓6月11日深夜被竊賊侵入,剪斷約60公尺的電纜線偷走,檢方立即指揮警方追查後,發現家住南投草屯的王男(33歲)兄弟和黃姓男子(28歲)涉有重嫌,原來黃男今年5、6月曾在地檢署新建大樓工地打零工,他得知王姓友人有在銷贜電纜線,即夥同王姓兄弟和另一名男子共4人摸黑潛入工地行竊。
警方循線追查到王姓兄弟,6月21日到草屯將主嫌王姓男子拘捕回彰化,王男才說他確診,警詢後依竊盜罪將他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檢方聲押,但法院裁定他1萬元交保,王男說身上沒那麼多錢,依法應通知家屬拿保釋金來辦交保,但王男說沒人可以幫他辦交保,依規定若未在限定時間內辦交保,就需收押,
但法官即要員警「服務到家」到南投草屯幫王男向弟弟拿保釋金,幫他完成交保。
彰檢對於王男被交保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法院再傳訊王嫌要開羈押庭,但王嫌傳訊不到,法院將拘提王嫌時,王嫌又在南投犯案,7月底被南投警方逮到王嫌等3名共犯,再次被南投檢方聲押獲准。
檢方今天將王嫌等3名嫌犯依竊盜罪起訴,不過有檢察官私下替員警抱不平說,「早上執法抓嫌犯,晚間就要執法員警深夜翻山越嶺幫嫌犯拿保釋金這樣合理嗎?」而有毒品和竊盜前科的王男交保後又犯案。
彰化地方法院發言人黃齡玉庭長表示,法官當時是審酌王嫌對案情已交代清楚,且坦承犯行,王嫌雖有竊盜前科,但犯案時間已是在2012、2013、和2019年間,且2020年服刑執行完畢後就未再犯案,更考量到王嫌確診,基於防疫考量才會將王嫌交保,但王嫌家人(也犯案的弟弟)也確診,基及便民需求,並在徵得員警同意下,才會請警方到南投王家拿保釋金。
不過南投和彰化警方查出,王嫌等人在二縣市犯下多起竊案目前正清查中,且王嫌去年也犯下毒品案,最近剛被南投地方法院判刑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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