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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告徐乃麟拿不動產抵押借款1500萬元 他的下場慘了!
藝人徐乃麟被大龍蝦數位公司總經理蔡曜丞,控告未經同意拿不動產抵押借款1500萬元,檢方處分徐乃麟不起訴確定;徐乃麟反告蔡曜丞誣告,最高法院判蔡5月徒刑定讞。
徐乃麟和大龍蝦公司負責人陳永清為多年好友,陳欲籌措公司資金,但信用不佳無法辦購屋貸款,雙方約定由蔡曜丞向徐乃麟買不動產,再向民間放款業者辦理二胎借款。
蔡曜丞、徐乃麟2015年間簽買賣契約,而陳永清先支付200萬元簽約金給徐乃麟,另以房地作為擔保向銀行申辦5500萬元貸款,待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再以房地設定抵押,向徐乃麟的盛姓女友人辦理二胎借款1500萬元,徐也將1500萬元轉交給陳。
蔡曜丞2016年向士林地檢署提告,指控徐乃麟身為公眾人物,誆稱有人脈可代為辦理民間貸款,導致他誤信交付所有權狀、印鑑,徐未經同意拿不動產借款1500萬元,將款項挪為私用,涉嫌背信、偽造文書、侵占、詐欺等,檢方最終處分徐乃麟不起訴確定。
徐乃麟事後反控蔡曜丞誣告罪嫌,蔡否認犯行,供稱自己沒有誣告徐乃麟的意思;法院認為,蔡自己同意以不動產辦二胎借款,款項也均由陳永清使用,仍稱徐乃麟未經授權借款挪作私用,且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
法院考量他的指控未獲檢方採納,也沒有造成錯誤裁判,犯罪危害沒有擴大,一、二審均依誣告罪判蔡5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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