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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偽技術換臉名人成謎片女主角 網紅小玉遭判5年6月

網紅「小玉」朱玉宸和22歲莊姓助手用換臉技術製作色情影片上網販售,將名人、政治人物等人臉部合成到女優身上,賺1338萬餘元,被起訴個資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今新北地方法院宣判,依個資法119罪處朱玉宸5年6月徒刑,莊姓助手3年8月徒刑。
檢方起訴,朱玉宸與莊男兩人為圖私利,恣意濫用人工智慧合成技術Deepfake,將119人以移花接木方式合成猥褻影片,還透過網路分享對被害人造成持續性傷害,依個資保護法等起訴,119人中有83人提告。
朱玉宸在庭上對犯行認罪,兩度對被害人道歉,稱他有做反省,多名被害人對朱玉宸提出附帶民事求償,金額從120萬到10萬元不等。
朱玉宸在庭上再度坦承犯行,並兩度對被害人道歉,稱他有做反省。辯護人洪士淵請求審判長審酌,被告坦承犯行,並且銷毀資料,資料也沒有蔓延,另外被告與被害人並不相識,是會員要求,才利用Deepfake深偽技術做影片,「別人也可能會用」,因受害人數眾多,無法一一道歉,盼審判長能從輕量刑。
同案被告莊姓助理則說,他一時被金錢迷惑,才會犯罪,非常對不起被害人;辯護人曾家貽稱,莊姓助理從小父母離異,在艱困環境成長,每月僅分得10萬元分紅,不法獲利共130萬元,分得相當少利益,盼審判長從輕量刑。
但告訴代理人認為被害人很害怕,被告卻理所當然,建議審判長對朱玉宸一罪一罰,判合併應執行12年徒刑;莊姓助理合併應執行8年徒刑,「量刑也是代表被害人的心聲」。
案件今天宣判,審判長依個資保護法119罪處朱玉宸5年6月徒刑,莊姓助手3年8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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