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貪念撿地上皮夾 男侵占失物用悠遊卡遭逮
台北捷運每日都有民眾遺忘隨身物品,北市捷警隊每天都會接獲民眾遺失物品的案件,不過看見遺失物千萬別占為己有。捷警隊表示,日前有民眾於捷運站刷卡出站時,皮夾從口袋掉出來,過一段時間再回去找已經遺失,調閱監視器發現被後方男子撿走,還使用失主的悠遊卡搭車,最後被警方逮捕,依侵占罪移送。
根據北市捷警隊統計,今年1月到6月共受理330件遺失物品案,平均每天受理1.8件,例如雨傘、手機、伴手禮、餐盒等,甚至大額現金、親人紀念物等,多數的旅客看到遺失物都會送交站務人員或警察協助招領,但仍有少數旅客因一時貪念,將遺失物品占為己有而誤觸法網。
北市捷警隊表示,日前一名乘客於捷運大安站刷卡出站,無意間皮夾從褲子口袋掉出,失主未發現皮夾掉落遂離開現場,後來發現皮夾不見後返回原處尋找未果,於是向擔服捷運警察報案求助,經員警陪同調閱監視器影像後,發現皮夾遭後方另一名男子撿走。
捷警隊指出,警方掌握初步線索後,不斷擴大調閱相關影像追蹤犯嫌行蹤,於同日晚上,分析得知該涉嫌侵占男子竟使用拾得之悠遊卡進捷運站搭車,經警方研判該男子返回原站之機率很大,便於現場埋伏守候,最後在同日22時發現犯嫌再次出沒大安站,當場被警方逮捕,全案依侵占案嫌移送大安分局續辦。
據捷警隊統計,今年1至6月捷運站內發生的侵占案件總計41件,約占捷運系統內刑案比例26%,拾得人常因不熟悉法律,一時貪心起意將拾得物品據為己有,而遭警方移送法辦。
捷警隊呼籲,搭乘捷運的旅客在離開月台、車廂、廁所時,再一次檢查隨身物品,尤其是在車廂休息、聊天、玩手機的旅客,容易因為分心而忘記帶走自身財物;同時也提醒,不論物品價值多少,侵占他人財物均觸犯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勿因小失大觸犯法網,留下刑案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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