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紅粉知己約人夫入香閨激戰 完事傳訊「夠騷嗎」賠25萬
台中市林姓女子與呂姓人夫是多年好友,明知他有家庭、育有一子,仍在去年間邀約呂到住處喝酒,酒後二人發生性關係,完事後還傳訊「夠騷吧」給呂。東窗事發後,林女曾致電呂妻道歉,呂妻向丈夫、林女求償100萬元,法官判賠25萬元。
判決指出,呂姓男子已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林女是呂多年的紅粉知己,去年11月9日,林女邀約呂到住處喝酒,雙方在酒後發生性關係,呂與林女在完事後,還互相傳訊分享心得,「你爽嗎」、「夠騷吧」、「技術很可以,紀錄記得刪」等語。
呂妻發現後向林女提出質疑,林女曾回「做完隔天就後悔,最怕你們會離婚」、「我會下跪道歉」,都被呂妻給錄音蒐證。
呂妻提出侵權損害告訴,向林女、呂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時,林女爭執,呂妻提出的手機軟體對話紀錄,屬於非法侵害隱私權的證據,也辯稱案發當天喝醉了,不記得有無與呂發生性關係,就算有,求償金額也過高。
法官審酌,呂妻取得的證據,不違反比例原則,可以作為證據採信,另根據對話紀錄與錄音譯文,可認定呂與林女有破壞呂妻婚姻的行為,情節重大,考量雙方的資力,判呂、林女得賠25萬元,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