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集體貪汙向上延燒 檢調辦案箭頭指向副所長
北台灣4間分局爆發員警開立假罰單集體貪汙案,調查局新北市處前天發動大規模搜索約談,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7名員警,其中4警遭裁定收押禁見,據了解,有新北市員警接受偵訊時,指證是副所長要求他包庇代辦業者,事後再按件朋分回扣,並當庭出示LINE通訊紀錄佐證,專案小組掌握這名副所長身分,近日恐有第2波偵查作為,案情持續延燒。
收押4人包括板橋分局信義所員警廖家毅、桃園平鎮分局警備隊員警鄭日益、新北市樹林警分局時任三多派出所員警黃千駿、板橋分局後埔派出所員警李旻翰;新北市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員警余政宏、謝富全、馬宗慶各被法院裁定5至10萬元交保;另有陳清正等4名業者及1名代檢員收押。
此外,桃園八德分局大安派出所員警周哲緯、新竹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員警洪國正,因被檢方認定無串滅證之虞,在地檢署就各獲10萬元交保。
全案緣起於新北市調查處雙和站接獲檢舉,指租賃業者因客戶超速或危險駕駛被記點,導致牌照吊扣6個月,為了讓車子持續出租,涉與代辦業者陳清正等人勾串,由代辦業者將吊扣牌照汽車開到固定路段,再讓配合的員警到場開假罰單,牌照因此加重處分變吊銷。
如此一來,租賃業者僅需繳交違規罰鍰後,再買通代檢廠到監理單位辦理重新領牌,即可讓車輛「借屍還魂」繼續租賃,導致吊扣牌照的處分形同具文,這項法律漏洞曾被立委提案修法。
據了解,新北市處調閱、監聽涉案員警手機與LINE對話紀錄,發現確有基層員警是受長官指示,才配合開立不實罰單,每部汽車收賄5萬元,最後由員警與代辦業者朋分,作法行之有年。
據指出,多數員警到案時均否認收賄,直到聽聞檢方聲押,有人改口指證是副所長要求才這麼做,專案小組比對LINE對話紀錄吻合,辦案箭頭指向副所長利用權勢,教唆部屬索取回扣,案情是否會越滾越大,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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