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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代駕 桃園訂參考費率:5公里內不超過600元
落實酒後不開車政策,桃園市交通局協調全市4家計程車業者提供代駕服務,並訂參考費率,其中里程在5公里內收費不超過600元,10公里內收費不超過1000元,10公里以上每增加2公里,加收100元,民眾可多加利用。
交通局表示,目前全市共有台灣大、大文山、新梅及亞洲4家計程車業者可提供酒後代駕服務,總駕駛人數超過820人,同時也協調業者訂定酒後代駕參考費率,服務里程在5公里內收費不超過600元,10公里內收費不超過1000元,10公里以上每增加2公里,加收費用起超過100元;截至今年5月止,桃園市酒後代駕服務案件累計已達1萬1653件。
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酒駕新法已於今年3月31日上路,修法加重處罰包括酒駕累犯紀錄由5年延長至10年,並加重罰鍰、吊銷駕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而且「同車乘客」罰鍰提高為6000元至1萬5000元等規定。
劉慶豐說,為保障市民的安全,今年已締酒駕3000多件,並進行酒後肇事案件溯源管理,針對飲酒地點、場所加強臨檢及宣導;也呼籲民眾,聚餐若要飲酒,可改搭計程車、大眾運輸、指定駕駛或使用酒後代駕服務,其中4家計程車業者代駕服務資訊公開在市府、交通局官網;計程車司機除了要有職業駕照外,且須經警察查驗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所列的犯罪經歷,才可提供駕車服務,民眾可以放心搭乘。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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