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得不償失 移工兼差經營網拍賺外快 挨罰3萬元
越南籍移工「阿玉」在台工作之餘,與同鄉表妹合夥,以表妹名義登記為商號經營負責人,瞞著雇主私下兼差從事網拍賣,經移民署南市專勤隊查獲,函送台南市政府勞工局,依違反就業服務法開罰3萬元。
據知,「阿玉」來台從事製造業工作多年,通曉中文,獲知同鄉新住民常有購買越南日常用品需求,動起腦筋當老闆網拍賺外快,吸引許多越南同鄉上網訂購睡衣等,每月最多能獲利1萬元餘。
「阿玉」原本以為從事網拍神不知鬼不覺,連雇主也被蒙在鼓裡,本月經移民署南市專勤隊盯上,移民官訪查屬實,除要罰款3萬元,還可能面臨工作許可被廢止,「阿玉」懊惱後悔不已。
專勤隊隊長李建雄表示,「阿玉」行為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3條「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之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甚至廢止聘僱許可並令其出國;提醒合法居留的外籍移工切勿因小失大,得不償失。移民署將持續結合主管機關,針對類似情形加強宣導。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