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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欠20萬賭債還去賭 債主撂人圍堵痛毆被判6月
南投縣謝姓男子因積欠20萬元賭債,遭許姓債主夥同吳、朱、潘、張姓友人痛毆逼其還債,謝被打到腦震盪、血胸,肋骨還斷了2根,只好再向友人借錢還款。南投地院近期依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名,將動手5人分別判處4月至6月不等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謝男積欠許姓男子20萬元賭債,遲未清還,2017年底凌晨又去賭場賭博,恰巧被許男的吳姓友人遇見,吳男立刻通知許男,許夥同朱、潘、張姓友人及幾名不詳男子,前去賭場與吳會合堵人,到場後要求謝還錢未果,一群人便揮拳痛毆謝男,並將謝帶回吳男辦公室,要求謝一定設法還錢,不然不放人。
謝男只好聯繫陳姓、廖姓友人幫忙,並由廖向陳男借貸20萬元,並由陳男將20萬元帶往指定地點交付給許姓一夥人後,謝男才獲釋;而謝被丟包下車後,因傷勢太重被路人發現通報119送醫,經醫院診治其有頭部外傷合併腦震盪、左側第8、9根肋骨骨折、血胸等傷害,院方通報警方,全案曝光,檢警因此介入偵辦。
經南投地院法官審理,許、吳、朱、潘、張姓等5人對犯行坦承不諱,並與謝男達成和解並賠償,謝也表示願意原諒,但動手5人強押並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屬非告訴乃論,即俗稱「公訴罪」,法官依「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名」將許、吳姓2人分別判刑6個月和5個月,朱、潘、張姓3人則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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