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2千萬 那瑪夏前區長判18年
六十歲吳牧群是布農族人,原名白樣.伊斯理鍛,曾任二屆高雄縣桃源鄉長,因妻子為那瑪夏人,二○一一年轉戰那瑪夏,成為高雄縣市合併後第一屆官派區長。二○一四年直轄市原民區恢復區長、區代表選舉,吳二○一八年擔任高市府原民會主祕期間,當選第三屆那瑪夏區長。
吳涉案後被解職,目前經營民宿;記者昨電詢吳是否上訴,他稱「打錯了」;辯護律師說待收到判決書會決定。
橋頭地院指出,吳在第一屆那瑪夏區長任內以參加紐西蘭考察活動,向包商討錢,當選第三屆區長後變本加厲,除了就職前跟陳姓包商以辦公室冰箱示意收賄六十萬,還曾跟林姓、董姓包商借款,再以收回扣方式抵債,另曾多次藉由陳男向其他包商收賄,總計約二千萬。
陳姓包商擔心吳事後反悔,將錢放進冰箱後,安排徵信社全程錄下取款過程。吳一度辯稱,跟陳男拿六十萬是要轉借給那瑪夏居民,後續收受回扣、賄賂是陳男假借名義向他人詐欺取財。另李姓、薛姓包商辯稱,是為讓陳男之後不會刁難他們,非賄賂吳。
但法院發現,吳所提的那瑪夏居民根本不認識陳男,且李姓包商先認識吳才認識陳男,陳姓包商後來還曾以「董姓包商牽一台法拉利、李姓包商只牽一台賓士」,比喻李姓包商給吳的錢比較少。
法官審酌吳身為那瑪夏區長,利用職權向承包廠商索賄或收回扣,事後始終否認犯行,甚至推託是代民眾借款或原住民習俗,依貪汙、收取回扣共五罪判刑十八年,褫奪公權六年。陳姓包商轉為汙點證人,且促成其他廠商認罪,獲判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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