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竹市首度公布酒駕累犯個資第1人是他 因這原因未放照片
酒駕新法今年3月31日起施行,各縣市陸續公布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個資,桃竹苗地區由監理單位公告。新竹市監理站今天公布首波酒駕累犯名單,僅1人為曾姓男子,但因曾男為無照駕駛,站方無法取得駕駛人可供辨識照片,因此只有姓名與違法事實。
新竹區監理所官網設有「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包括桃園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日前都陸續公布首波酒駕累犯名單,包含姓名、照片與違法事實。新竹市監理站也在今天公布首波名單,為曾姓男子4月17日在中正水田街酒駕遭攔查,為10年內第2次酒駕,符合酒駕新法10年內累犯須公告的規定,案於4月25日完成裁決。
不過,曾姓男子僅被公布姓名、違規日、違規時間地點與違規事實等資料,沒有個人照片。站方解釋,曾姓男子不僅酒駕,也是無照駕駛,監理單位依法透過公路監理系統,在資料庫、車籍檔都找不到其駕駛人檔案,因無法取得照片,因此難對外公布。
竹市監理站也說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公路主管機關就現有資料庫進行適法性的公布,翻遍所有曾姓男子的資料檔案都沒有照片,裁決收款時也因不會取得其身分證資料,也無法使用其身分證大頭照照片。
依照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有酒(毒)後駕車或拒測行為,並於今年3月31日以後再次酒(毒)後駕車或拒測違規之累犯,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