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告贏了!她哥哥罵她「不要臉」判拘役15日
女房東張淑晶坑騙房客出名,前年3月她哥哥張振盛因母親扶養問題,到新北地院家事法庭開庭,盛怒之下,當庭罵了她「不要臉」,她認為人格、社會評價遭貶損而提告。一審依公然侮辱罪處張男罰金8千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張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
張淑晶(53歲)表示,當天到新北地院板橋院區家事第2法庭開庭,要幫爸爸媽媽向哥哥爭取扶養費,她當雙親的代理人,哥哥就在1樓走廊和門口外罵她「不要臉」。
張振盛否認,指那天是和張淑晶討論支付母親扶養費的事情,但沒有發生爭執,他是告知「我會如數給付扶養費」,討論氣氛良好、無爭執。
母親證稱,當天從法庭出來後,張淑晶跟張振盛說他有很多房子在收租,要他多拿一點錢給她看病,張振盛就罵張淑晶「不要臉」,當時走廊有很多人。
一審認為張振盛和張淑晶是兄妹,卻不理性解決紛爭,反而以不雅言詞辱罵胞妹,行為不應該,考量他沒有前科、未坦承犯行,處罰金8千元警惕。高院刑事庭審理後,撤銷原判決,改處張振盛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
張淑晶因在網路上刊登租屋訊息,卻是「刊A屋租B屋」,房客到場才被告知便宜的房間已出租,帶看貴6000元以上的套房。
她利用房客多為經濟弱勢或未成年人、青年學子,法律知識薄弱,要求租屋者在租約上「連帶保證人」欄位留下家長等親友姓名和聯絡電話,藉此機會虛構連帶保證人在場簽約、知情,向地檢署提告房客及連帶保證人侵占門禁電卡、毀損家具、不付房租或偽造簽名。
張婦一再登上新聞版面,但期間仍訟爭不斷,包括侵占眼科診所盧姓女院長遺落的手機等,先前已因偽造文書入獄服刑,且因坑騙房客,陸續被最高法院判5年6月、8年6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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