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法挪校產遭訴背信 輔大校長江漢聲開庭提三點否認
私立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被新北地檢署起訴背信,指控利用輔大診所三度巧立名目挪用輔大校產400萬元,並與輔大前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時任醫學院副院長的洪啓峯合作,將校方委託案外包給輔大診所辦理採購,取得共250萬元,以用於還款、補繳稅,被輔大稽核室發現帳務異常告發。新北地院今開庭,三人均否認犯罪。
檢方起訴,輔大2007年成立輔仁診所,設定階段性任務為拓展社區服務業務。因礙於法規,輔大開會決議將診所屬性變更為「輔大附設診所」,但江漢聲未依照決議執行,反找來曾在輔大醫務室工作的詹姓醫師擔任診所負責人,以私人名義申請醫療機構開業,並三度以「醫學院學生臨床技術學習相關活動」、「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經費」名義等巧立名目向輔大「借款」得新台幣400萬元,造成輔大無法掌管帳冊、帳務正確,相當於私自挪用校產。
2015年,輔大診所因遭國稅局追討補繳稅145萬餘元,加上原先被輔大追討「借款」的400萬元,江漢聲聯合林依恬與洪啓峯合作,挾持輔大限制性招標優勢,指定將輔大招標案「社區醫療關懷推廣計畫勞務委託案」外包給輔大診所辦理採購得標,將共250萬元用於償還積欠賦稅、輔大債務上。
江漢聲提出三點否認犯罪,強調「輔大診所就是輔大的,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並認為輔大診所的組織型態,是在前校長黎建球任內根據輔大診所管委會決議而採行,由醫學院借錢來辦輔大診所,「我依管委會決議而辦理,我沒有背信」,江漢聲並稱輔大診所的資金運用,都是配合輔大診所管委會決議,「輔大並沒有圖利輔大診所」。
洪啟峯則說,他在事件中均依行政程序處理,「沒有損害輔大利益」;林依恬並喊冤說,檢方提到的250萬元全都用於公務,「輔大與輔大診所簽訂契約是真實的也真實履約,符合基金使用辦法」。
審判長依據三人否認犯罪,將案件移送合議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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