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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遠航被交通部廢照 張綱維提行政訴訟敗訴
遠東航空不滿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遭撤銷,提起行政訴訟,董事長張綱維還強調若不同意復飛,他要另外提起民事求償訴訟,要求國家賠償51億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上午10點30分宣判,判他敗訴,可上訴。判決理由尚未出爐。
遠航於2019年12月12日向民航局提出,隔日起暫停所有航線營運,民航局認定遠航無預警停飛違反民航法,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交通部在2020年1月31日同意,民航局也裁罰遠航300萬元。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提起訴願,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認定撤照權限是交通部,不是民航局,決議撤銷處分,交通部後來補正程序仍對遠航撤照,張綱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今上午宣判,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至於刑事部分,張綱維被控侵占遠航公司13億多元,並藉由合庫遠航貸款案將樺福集團旗下公司逾22億元本息移轉給遠航等,台北地檢署2020年7月依違反證交法、民用航空法等罪起訴張綱維,並求處重刑,案件移審,由北院審理。
張綱維於檢察官偵查中羈押禁見,移審仍羈押,台北地院兩度裁定張綱維自籌8000萬元現金、搭配律師2000萬元書面保證停止羈押,張都無法順利辦保。法院於2021年2月24日裁定仍維持張必須自籌8000萬元。
張綱維羈押直到2021年3月17日下午辦保出監。他歷次出庭向法官說明想交保理由,不外無罪答辯、財務困頓、親情因素;張曾表示接手遠航散盡家財,沒有犯罪所得,在獄中籌款有難度,另稱父親早年罹癌過世,母親現也罹癌,希望回家陪伴母親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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