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童遭噴槍奪命 他驚爆自己非生父「要控生母詐欺」
女童母親鄧姓女子回覆說,對這件事覺得鄺相當不理智,只是想要模糊焦點或想要延緩執行10年刑期, 在一、二審鄺都親口說女童是他小孩,還有小孩的檢體是不是真的、如何拿到,文書是不是造假,現在也不確定,要驗完她的DNA才能確定,還須法院鑑定。鄧未肯定說女童的生父究竟是誰,但她說,鄺現在在法院提這件事,「是不甘心、不想執行,想要玉石俱焚」,要影響她的生活及工作,是不是構成毀謗、妨害她的名譽。
鄺姓男子2019年1月20日開車載女童,到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三路某加油站洗車,女童卻遭噴槍的高壓氣體灌破肺部,氣體栓塞致死,鄺被控以噴槍灌女兒,一審依過失致死判決1年10月,但二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重判鄺10年徒刑。鄺上訴後,去年12月,經最高法院駁回,訂2月23日應報到執行。
女童母親鄧姓女子因遭失女之痛,對鄺提民事損害賠償780多萬元,1月23日經橋頭地方法院,判鄺賠應鄧80萬元。
鄺姓男子今天由律師魏志勝陪同,到雄檢按鈴申告,除了表示對於被判10年,要向高雄高分院提再審,並自爆「小孩的爸爸不是我」,要控告女童生母涉詐欺。
鄺稱,因親友發現女童出生前,質疑生母曾和其他人出遊,要他驗DNA,上周他一驗DNA,比對女童的DNA,才發現「小孩的爸爸不是我」,認為女童生母「明知道小孩的親生父親是誰,卻把小孩推給我」讓他以為小孩是自己親生的,有照顧和撫養的義務,每月付給鄧女至少3萬元,自覺「被人性欺騙了」,對他造成人生傷害。
律師魏志勝稱,女童的DNA在法醫研究所及警方的報告都有,他也曾在高雄市警局鑑識中心服務,具有鑑識專業,發覺女童和鄺的DNA型別,在15組裡面有4組不符合遺傳法則,希望法院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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