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潑糞拘禁打人討債、加入暴力組織 趙介佑二審判刑2年
判決指出,趙介佑加入黃姓男子為首、以台北市作為據點的暴力組織,多次聚集糾眾討債;2019年4月12日凌晨,一行人強押林姓被害人,不斷毆打、拘禁及威嚇逼債,見林傷重載往振興醫院,被院方發現有異,報警處理。
2019年7月19、21、24日砸毀某麵店的擺設,並潑糞、出言恐嚇;同年7月22日,黃認為組織中林姓成員有意疏遠,撂人毆打再押至別處繼續痛毆,直到林傷重送往醫院,林藉機脫困獲救。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判主持、指揮犯罪組織的黃3年4月徒刑,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3年,趙介佑判刑2年4月。
案件上訴,高院二審指出,因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812號宣告強制工作違憲,認為強制工作違反比例原則,與保障人身自由憲法意旨不符,故撤銷一審判決,判黃3年4月徒刑,免強制工作,另趙介佑因在二審審理時和林姓被害人和解,改判2年徒刑,可上訴。
趙介佑又因擔任犯罪集團車手頭並販賣K他命,被檢方依詐欺、毒品、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法院裁定收押禁見至今,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