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校長江漢聲涉挪校產被起訴 校方:檢方不採信證據
起訴書指出,私立輔仁大學2007年成立輔仁診所,作為輔大醫院成立前身,設定階段性任務為拓展社區服務業務。因礙於法規,輔大開會決議將診所屬性變更為「輔大附設診所」,但江漢聲未依照決議執行,反找來曾在輔大醫務室工作的詹姓醫師擔任診所負責人,以私人名義申請醫療機構開業,並在2007年至2009年間三度以「醫學院學生臨床技術學習相關活動」、「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經費」名義等巧立名目向輔大「借款」,共借得400萬元,造成輔大無法掌管帳冊、帳務正確,相當於私自挪用校產。
起訴書提到,輔大診所先遭國稅局追討補繳稅145萬餘元,加上又被輔大追討原先「借款」的400萬元。江漢聲便聯合負責診所行政管理業務的林依恬與洪啓峯合作,明知診所階段性任務即是社區醫療推廣,仍挾輔大限制性招標優勢,指定將輔大招標案「社區醫療關懷推廣計畫勞務委託案」外包給輔大診所辦理採購,取得第一期款150萬元後,江漢聲又指使林依恬出具未符合採購案規格需求的結案報告,作為驗收依據,取得尾款100萬元,並將共250萬元用於償還積欠賦稅、輔大債務上。檢方認定這些行為屬違法,將江漢聲依兩條背信等罪嫌起訴;另林依恬、洪啓峰兩人則依背信罪嫌起訴。
輔大校方則回應,輔大診所為輔仁大學所有,董事會已於第19屆第12次會議決議再次確認此一事實,豈有自己背信圖利自己的荒謬情事。且輔大診所的成立及所有活動都是為了輔仁大學,所有費用均由輔大診所自己展業營收支付,並無欠款,更為輔大創造收入,絕無挪用校產。
輔大指出,檢方所提到的事項並非在江漢聲擔任校長任內發生,檢方所稱事實是跳躍性拼湊。
輔大表示,社區醫療服務為醫療機構唯一的宣傳方式,全國皆然,輔大醫院2017年開院前自然也需要做大規模社區醫療服務,校方特別委託自己的輔大診所協助輔大醫院執行社區醫療服務,服務人數規模及場次都高於採購案規格需求,且全案均合法驗收,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
輔大最後提到,輔大醫學院確實有執行醫學院學生活動,絕無虛設任何活動,學校皆有提供充分證據加以佐證,無奈檢方堅不採信,深感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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