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盲熟女遺產要留給看護 他等不及先盜領655萬吃官司
台中市雙眼全盲的蔡姓女子因感念王姓看護悉心照顧,在三年前簽立遺囑,將銀行帳戶內的現金贈予王,不過王男卻等不及蔡女身亡,利用現金提款與轉帳方式,盜領715萬元,扣除看護費用,實際侵占655萬元,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詐欺、業務侵占罪嫌起訴他。
起訴指出,王姓男子(36歲)在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間,擔任蔡姓女子(41歲)的看護。蔡女雙眼全盲,王平時負責蔡女生活起居,蔡女將中信銀行帳戶印章、提款卡、密碼,交給王保管,作為支付薪資、日常生活所需。
蔡女因感念王照顧,在2019年11月9日,簽立遺囑,要將名下中信銀行與玉山銀行帳戶內的存款,在死後都餽贈給王,並在同年月12日,將郵局帳戶辦理補發存摺、提款卡、密碼,交給王保管,同年12月3日,蔡女將名下台銀帳戶設定約定轉帳,將王的帳戶設為約定帳戶之一,另也將台銀網路帳號、密碼交給王保款。
蔡女中信銀、台銀、郵局帳戶的印章使用同一顆,都由王持用;王從2019年9月開始,陸續持蔡女提款卡或網路轉帳的方式,盜領蔡女帳戶內的存款,截至2020年1月23日,一共盜領57次,盜領款項715萬餘元,扣除照顧蔡女支出與薪資後,實際侵占655萬。
蔡女在2020年的除夕,發現王沒有現身,因而辭退王,後來透過友人領錢,才發現王已將帳戶內存款提領殆盡,氣得報警。
王到案時否認涉案,辯稱都是依照蔡女指示,將錢提領出來後,放在蔡女房間內,由蔡女自行取用,「有一天到房間看,錢都不見了」。
蔡女在偵結前因病情惡化,無法訊問,檢方認定,雖然蔡女有立遺囑,要將帳戶內的現金全數贈與王,但無法就此推論,蔡女在生前就要將存款給王。
另外,遺囑本身就是以自身死亡作為條件,希望王在生前能盡心照顧,又怎會在生前就將帳戶內存款提領一空而無從餽贈,而且蔡女帳戶過去都是定存,少有大量提領現金的紀錄,不採信王辯詞,全案依涉嫌業務侵占、自動付款設備詐財罪、違法製作財產權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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