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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活龍蝦進夾娃娃機被起訴賭博 他因機台年分獲判無罪
31歲陳男把活體龍蝦放進夾娃娃機內,供客人選購,被新北市府經發局查獲,檢方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等罪嫌起訴,但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陳男保證取物價格雖已超過經濟部規範的上限790元,但陳男使用機台為經濟部規範前出廠,不受此規範,且龍蝦進貨價格加上成本與保證取物價格難認不相當,因此判決陳男無罪。
檢警調查,陳男2020年3月起將活體龍蝦放入夾娃娃機中,提供民眾選夾,殘忍行徑被新北市府經發局查獲,陳男被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非法營業罪嫌、賭博罪嫌起訴。
陳男在開庭時喊冤,說他的機台是向別人租的,對方掛保證機台是通過經濟部評鑑,他也有設定機台保證取物1980元,也並未更改機台設定。陳男說,他進貨的龍蝦,小隻成本5百多、大隻1100至1400元,市售約1400元至2000元,是合法的。
法院認為,陳男保證取物價格雖已超過經濟部規範的上限790元,但陳男使用機台為經濟部規範前出廠,因此不受此規範。另外陳的機台有保證取物,且金額雖比龍蝦進貨價格高,但加上成本,難認兩金額不相當,依此判決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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