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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操作裝卸米糠引塵爆2傷 紀氏源豐老董吃官司
台中市紀氏源豐公司2019年7月間裝卸貨時因靜電引發米糠塵爆,造成現場施姓廠商與一名印尼籍移工燒燙傷,負責人紀水樹未制定好相關安全作業標準,被控過失傷害。台中地院近日審結,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18萬元。
判決指出,嘉義縣施姓廠商從事飼料批發,不定期會向台中市紀氏源豐公司購買米糠,2019年7月1日前往紀氏源豐公司裝卸米糠,因米糠暫存桶內的米糠發生架橋問題,導致卸料不順。
施為解決問題,連續數次操作卸料口的南側閘門開關,卻因架橋崩解,導致大量米糠粉塵快速掉落,由桶內往外宣洩。由於米糠粉塵,與暫存桶接觸摩擦,造成靜電電荷快速累積無法散逸,以致瞬間放電的火花引燃米糠粉塵。
米糠暫存桶卸料口處發生塵爆,造成施與另名印尼籍移工「大東」遭燒燙傷,其中移工頭頸部四肢、背部有37%二度燒燙傷面積。
紀水樹辯稱,案發的米糠暫存桶已經使用很久,沒有發生過類似狀況,公司的儲存桶很高,一般怕閃電打雷,所以電器都有接地線,工廠有設置旋風分離器,就是把米糠送過去,把風跟米糠分離,此案是施自己操作失當,把卸料口閘門開得太大,導致螺旋機掉落,大量米糠掉下來才產生揚塵釀禍。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紀水樹是公司負責人,本應注意廠區的公共安全,且其生產、儲存的米糠,有可燃性粉塵滯留(穀物粉塵),有爆炸、火災之虞,應依法令設置相關設備或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避免米糠粉塵等可燃性物質燃燒、爆炸,卻疏未注意,導致施卸貨時發生塵爆,涉有過失,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6月,得易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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