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中壢火爆男「被叭一聲」揮西瓜刀 騎士空手接刀刃慘縫36針
桃園黃姓男子開車遭林姓騎士按喇叭,挑釁罵「叭什麼」當街攔下林及後座女友,從車上抽出1把西瓜刀指著林的脖子,林空手接著刀刃濺血縫了36針;檢方偵結依殺人未遂起訴黃,但法院比對證詞、畫面認為黃無殺人犯意,變更論罪法條改依傷害罪判黃10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男(23歲)去年10月17日開車中壢區新生路、元化路口要右轉,後方林姓騎士載陳姓女友按喇叭示警,黃不滿搖下車窗罵「叭什麼,現在要幹麻」,林男也回「你會不會開車」雙方就在路邊大吵。
林原不想理會要離開,但黃不罷休踩油門追逐攔下2人,跑回車上抽了1把西瓜刀指著林說「現在是想怎樣?」還猛力揮刀砍向林的脖子、胸口,林以雙手接住西瓜刀刀刃,慘遭砍傷濺血,送醫緊急縫合了36針。
檢方認為,黃持刀砍向手無寸鐵林男的脖子,還不斷步步進逼,綜合他攻擊部位、受傷程度,認為黃已經升至殺人犯意,考量黃因細故就公然逞凶,惡性非輕,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他,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審理時,黃辯稱拿刀子是要嚇人,因林要搶他的刀,但自己沒有要砍對方的意思,黃的辯護人也說,雙方無宿怨,林傷勢應是試圖奪取黃刀刃造成,非黃主動攻擊,黃主觀上無殺人犯意。
林男證稱,黃當時以刀鋒指著他脖子,自己用雙手是圖抵著刀鋒結果受傷,後來跟黃說「我要放手了」,黃聽完就停手;法院認為,可見黃未使用足以致命的力道揮擊西瓜刀,檢方未考量黃揮刀力道,就直接認定他有殺人犯意,尚嫌速斷。
法院經變更論罪法條,以黃男犯傷害罪,考量黃因行車糾紛持西瓜刀恫嚇,造成林受傷,依傷害罪判處黃有期徒刑10月。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