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4警涉貪掉包毒品「黑吃黑」A贓款 張晉維判5年6月最重1警無罪
基隆市警局一分局南榮路派出所張晉維等4名前警員,涉嫌假藉辦案A走詐騙集團120萬贓款及掉包毒品黑吃黑案,經基隆地檢署起訴,基隆地院今天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財物罪、圖利等罪宣判,張晉維被判處5年6月徒刑最重;黃民欣、周聖倫分別被判3年、2年6月,蘇昱端則獲判無罪。其他4名被告則獲半年到2年不等徒刑。
今年2月間基隆市義一路發生一起糾紛,警察和車手等多人當街打架,時任基隆市警三分局八堵派出所警員黃民欣遭車手打傷後押走。警方查出牽扯A走詐騙集團贓款及毒品黑吃黑。4警涉貪案分兩部分,一是金融黑吃黑,張晉維、黃民欣勾結詐騙集團車手A走120萬元贓款;二是毒品黑吃黑,張晉維與黃民欣、周聖倫、蘇昱端在偵辦毒品案A走部分毒品。
基隆地院合議庭由審判長劉桂金今天宣判,周聖倫未到庭,張晉維、黃民欣及蘇昱端到場聆聽,3人得知結果後快步離開法院。
法官劉桂金指出,張晉維與余孟修為好友,因得知余有購買毒品管道,且因毒品案件遭通緝,張在偵查績效壓力下,要求余孟修提供毒品等案件供查緝作為績效,謀議毒品及金融黑吃黑。
毒品黑吃黑部分,張晉維、余孟修侵占毒品後雙方平分,因警員並未施用毒品也無銷售管道,張晉維將分得的毒品先出售給余孟修處理,余孟修將一半毒品價金交給張晉維後,再由張晉維決定如何分配給參與警員;至金融黑吃黑部分,由張晉維及余孟修謀劃及朋分參與者可獲不法所得。周聖倫在警察業績及經濟壓力、黃民欣在經濟壓力,經張晉維邀約下共同犯案。
張晉維等4人在3次緝毒行動中,分別A走75公克、115公克K他命及250公克大麻;張、周、黃與蘇等人分別平分到2萬5千元、3萬、6萬5000元與5000元。
法官說,強晉維因自白、供出共犯等「窩裡反」條款,因此獲減刑,與求刑刑度有落差;蘇昱端無罪,主要因他否認犯行,辯稱案發時在黃民欣車內目睹林博涵掉包毒品過程,並未提供裝有砂糖夾鏈袋供林調包毒品,雖案發後周聖倫有匯款5000元給他,但他不欲收受,欲返還被拒。在缺乏補強證據下,蘇昱端客觀上就本案毒品黑吃黑與張晉維、黃民欣、周聖倫、林博涵等有行為之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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