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石木欽和富商不當往來判罰354萬元 司法院回應了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與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不當飲宴,還以妻兒名義買進翁的公司股票,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判石木欽罰款任職時最後月俸給總額一年,約354萬餘元,司法院回應,少部分司法人員與翁茂鍾之間不當往來,傷害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但為維護審判獨立,對判決不便發表意見。
司法院指出,司法人員的廉潔、正直是人民信賴司法的基礎,絕大多數司法人員也都是兢兢業業、焚膏繼晷維護人民權益與法律尊嚴,然而,少部分司法人員與翁茂鍾之間不當往來,傷害了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司法院表示,即使是十幾、二十年前的事,司法院仍然嚴肅以對,不論職位高低、時間久暫,均予徹查,違失情節明確者,經人審會決議後,均送交監察院,由監察院決定是否彈劾,以及彈劾後由懲戒法院審理,希望能藉此維繫司法尊嚴,回應人民對於司法的殷殷企盼。
司法院指出,基於上述堅定立場,就石木欽懲戒案件移請監察院決定是否彈劾,並經監察院彈劾通過,由懲戒法院審理,就懲戒法院的判決,為維護審判獨立,司法院不便表示意見。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