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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蘇揆造謠案遭裁定不受理 北市警:尊重見解精進作為
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因稱「信功肉品支持萊豬」,被立委林為洲告發造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台北地院認為警方未訊問蘇貞昌就將案件函送,程序違法裁定不受理,台北市警局今晚表示,尊重法官見解,將精進程序作為。
台北市警局表示,中正一分局去年12月4日受理案件後,調閱相關影像資料、製作譯文,函詢衛生福利部;鑑於該案已有衛福部回函及蘇貞昌在立法院備詢全程影像、譯文,所以未通知蘇貞昌到案說明,今年1月29日將相關卷資移送台北地院簡易庭裁處。
市警局說,法官認為中正一分局員警未踐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1條規定,應通知被移送人進行訊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規定,所以不受理裁定,警方尊重法官見解,後續將檢討、精進相關程序作為。
基層員警說,全案在警方受理後2個月內就依序依食安法、社維法移送,食安法位階較高,該部分經衛福部認定不構成違法,檢方訊後簽結,「主管食安的衛福部都認定沒違法了,後續還有通知的必要嗎?」
但有刑警認為,雖刑事訴訟法第71之1條規定,警察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證,「得」通知嫌疑人到案詢問,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1條規定,警察機關為調查違反社維法行為事實,「應」通知嫌疑人到案。
「食安沒問題不代表沒造謠」資深警官說,就算不涉及位階高的食安法,也不一定不涉及位階低的社維法,中正一分局警方不應依食安法偵辦結果,決定不通知蘇到案。
另,警方依蘇貞昌在立院備詢說明案情,就認為不用通知蘇到案,「這不是他公開說過就算,通知說明牽涉當事人抗辯權,如果他心裡還有話要說,或是改變心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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