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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性騷擾風波 陳雪生告范雲誹謗判無罪
法院本月6日開庭時,范雲不認罪,勸陳雪生「希望能尊重別人身體的界限」;陳雪生認為,范雲事後挾媒體優勢霸凌他,建請法官對范「從重量刑」。
陳雪生說,衝突發生後,范雲挾媒體、網路優勢攻擊、霸凌他,他對天發誓當縣長時沒有性騷擾下屬,法官可以把全馬祖的婦女找來問;陳說,當天范雲霸占主席台,他接到黨部指令要占據中間的位置,沒有性騷擾范雲。
范雲則辯稱,2020年7月14日會對媒體說陳雪生是「恐龍時代的噁男」、「在馬祖縣長任內性騷擾下屬」等,是憑媒體報導、同黨女立委陳瑩的臉書等印象來源,希望陳雪生能尊重別人的身體界限。
范雲說,如果陳雪生不小心碰到她,只要說沒這個意思即可,而不是加碼用言語對她二度傷害;她是性騷擾案受害人,如果受害人評論還被告,是更大的不公義。
另外,范雲因性騷擾風波向陳雪生提民事求償50萬元,上周法院認定陳雪生以女性生理特有現象及表徵嘲諷、貶抑以回應范雲,造成范雲感受冒犯、敵意、羞辱,判陳雪生應賠償范雲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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