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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停車場也有科技執法! 駕駛下車亂丟垃圾罰1200元
臺東縣環保局日前在太平溪路堤,共構東49-1線道路「新生北路停車場」,架設科技執法縮時攝影機,取締任意丟棄垃圾行為,僅架設20天已查獲8件棄置菸蒂、垃圾行為人,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
台東縣環保局表示,太平溪路堤共構的東49-1線道路自去年1月開通,路旁「新生北路停車場」,提供用路人作短暫休息,但經常發現停車場周邊遭人隨意丟棄垃圾、菸蒂,造成環境髒亂。
台東縣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林士銘表示,原本清潔人員看見該處有垃圾,就立即協助清除,沒想到部分民眾,居然直接開車載垃圾棄置到該處草皮,清潔人員勸阻,還反駁「反正你們會清理,就一起清啊!」
林士銘直言,停車場長期被棄置垃圾,地方居民和往來遊客可能以為「可以丟垃圾」,道路管理單位疲於清潔維護,髒亂不斷發生,因此協調環保局加強環境執法,今年9月下旬開始透過縮時攝影科技執法。
他說,縮時攝影影片中可明顯發現,有遊客將車上飲料罐、垃圾包成一包,直接放在草皮,環保局全程錄影從車號追人,8件棄置菸蒂和小包垃圾行為人,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罰鍰,若拋棄垃圾多還會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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